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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售电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提示

2024-02-26

各售电公司:

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<售电公司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发改体改规〔2021〕1595号)有关要求,售电公司注册生效后,须每年3月底前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披露其资产、人员、经营场所、技术支持系统等持续满足注册条件的信息和证明材料。

请首注地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售电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年度信息披露工作。信息披露前须更新注册信息及相关材料,避免因注册信息或材料超期、失效等情况影响披露。年度信息披露操作指南查询路径:电力交易平台信息披露-标准规范-市场主体注册流程-售电公司年度信息披露操作指南。

逾期未完成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售电公司,业务范围电力交易中心将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告,并进行相应处理。

披露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统一电力交易服务热线4001895598进行咨询。


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
2024年2月21日